在社交媒體時代,公開“欺騙”商標所有者的做法越來越普遍。而且可以有效。在EAT MORE KALE訴EAT MOR CHIKIN商標糾紛示例中,超過28,000人簽署了一份在線請愿書,要求總部位于佐治亞州的快餐公司Chik-fil-A停止欺凌以佛蒙特州為基地出售t-標有EAT MORE KALE的標語的襯衫。然后是佛蒙特州州長舉行了新聞發布會,表達了對基于佛蒙特州業務的支持。這個故事像野火一樣在全國媒體上傳播開來。顯然,由于Chik-fil-A的要求函(以及社交媒體后果),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佛蒙特州的小企業主在家中制作了EAT MORE KALE T恤衫,而這筆生意早已不為人知。 Chik-fil-A沒有發出停止和終止的信。在任何商標強制事項中,潛在地使用社交媒體來企圖羞辱一個過分的商標所有人的行為顯然都是重要的考慮因素。社交媒體在得到有效和適當使用時可以迅速改變商標侵權糾紛的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