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湿?好紧?好多水好爽自慰,久久久噜久噜久久综合,成人做爰A片免费看黄冈,机机对机机30分钟无遮挡

主頁 > 知識庫 > 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

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

熱門標簽:老虎美容店地圖標注 成都400電話辦理好的公司 太原400電話申請 渝中地圖標注 外呼系統的特點有哪些 森林地圖標注 仁懷市地圖標注app 機器人電銷時代 硅基的電話機器人
商標許可合同( Trademark license contract)是指商標權人與受許人就轉讓商標使用權簽訂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的合同。在合同期內,受許人有權在制造的產品上使用商標權人的商標,同時向商標權人支付商標使用費。大多數國家在立法確認商標使用權轉讓的同時也規定了某些限制條件,比如要求商標許可合同的備案制度,要求商標權人對受許人進行產品質量監督等,以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和其他標的的許可合同相比,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有:商標的內容和特征、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許人使用商標的形式、許可人的質量監督權、許可方的商標續展義務及商標標識的管理等。

(一)使用商標的形式

在實踐中,商標使用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

(1)單獨使用許可方的商標;

(2)單獨使用許可方的商標,同時注明生產國家和生產廠家;

(3)使用聯結商標,即將許可方商標和受許方商標中有代表性的部分聯結起來,組成一個新商標,在受許方所在國另行注冊,其所有權屬于受許方;

(4)使用雙重商標,即將許可方的商標和被許方的南標并列,如“上海SANTANA”等。

對于受許方來說,通過獲得商標使用許可,可以利用許可方已經創下的牌子”為自己的產品打開銷路。但是,單純使用許可方的商標也存在很大的弊端。一且商標許可合同期滿沒有續展,受許方就不得不換用其他商標,這樣將極大影響產品的銷量。在此之前利用許可方獲得的市場份額將迅速喪失有鑒于此,在國際商標許可貿易中,越來越多的許可合同使用聯結商標或雙重商標的形式,這樣既可以利用許可方商標的宣傳效果,又可以逐步創出自已的品牌。

(二)質量監督和控制條款(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質量監督和控制條款是商標許可合同中最具特色的條款。商標許可使受許方可以利用許可方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推銷自己的產品,以獲得經濟效益。對許可方來說,一方面,通過商標許可可以獲得使用費,另一方面,它也要承擔旦受許方商品質量低劣,自已商標的信譽將受影響的風險。按照某些國家的法律,如美國,如果因受許方的產品質量問題致人傷害,商標權人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為把自己的風險和責任降到最低,在商標許可合同中,許可方一般要求訂入質量監督和控制條款,即要求受許方保證使用商標商品質量的一·致性和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許可方有權監督受許方的產品和原材料,有權到其工廠檢查生產過程,有權要求其定期將產品樣品送交許可方檢查等。

常見的質量監督和控制條款約定如下:“受許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將保證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的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譽。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受許方應當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定量的產品樣品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此外,受許方同意許可方委派的代表到受許方使用許可商標的生產現場,檢查受許方的最終產品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如果受許生產的合同產品經抽樣檢查,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受許方應暫時停止使用許可方的商標。許可方應當協助受許方尋找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待受許方產品達到質量要求后,方可繼續使用受許商標。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商標權人的質量監督和控制是合理合法的,但在實踐中也有一些商標權人利用這項條款對受許方施加種種限制。例如,許可方可以保證產品質量為名,要求受許方向許可方購買原材料或零部件,或者規定受許方必須聘用許可方指定的工作人員,或者限制受許方對合同產品進行改進等等。對于這些要求或限制,多數國家的法律認為屬于不合理的限制性商業條款,稱為“搭售”。

(三)許可方的商標續展義務

商標續展是指通過一定的程序,延長原注冊商標的有效期,使商標注冊人繼續保持對其注冊商標的專用權。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來說,商標續展是許可方的義務和許可合同持續有效的條件,否則一旦注冊商標失效,許可合同將終止,受許方無需再支付使用費,并且在一定條件下(即合同約定續展為許可方的義務)還可以追究許可方的違約責任。對商標使用許可而言,商標續展應是許可方的義務和許可合同持續有效的條件;對商標轉讓合同而言,商標續展是受許方繼續享有商標專用權的條件。

(四)商標標識的管理

這一條款通常包括三項內容:

(1)商標標識的獲得。商標標識可以由許可方提供,但多數情況下由受許方印制。如約定由受許方印制,合同中應規定商標標識的式樣、圖形、色彩等,必要時應隨附樣品。

(2)商標標識的使用。一般規定受許方在首次出售載有許可方商標的產品前,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確認。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商標標識或不得銷售,已經銷售的許可方有義務追回。

(3)合同終止后對商標標識的處理。通常規定合同終止時庫存的尚未使用的商標標識,應當銷毀或作價轉讓給許可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合同終止前受許方已生產的產品,如載著該商標標識,應允許其繼續銷售,直到售完為止。


標簽:泰安 天水 上饒 柳州 西雙版納 西安 撫順 定州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本文關鍵詞  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如發現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有條款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