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 Convention Establishing the World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為《WIPO公約》該公約于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爾摩簽署,并于1970年生效。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簡稱wIPO是世界各國政府間的國際組織機構,也是聯合國的專門機構,總部設在日內瓦。WIPO鼓勵制定保護知識產權的國際條約及各國的國內立法;鼓勵發達國家先進技術向發展中國家轉移,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技術援助和咨詢服務;辦理國際知識產權注冊登記;促進文件和專利程序的標準化;管理國際專利證件中心,為各成員國提供檢索服務。WIPO的職責是通過國家間合作和涉及知識產權法律及行政間題的若干多邊條約,促進世界知識產權的保護。截至2009年4月20日,《WIPO公約》締約方總數為184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