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湿?好紧?好多水好爽自慰,久久久噜久噜久久综合,成人做爰A片免费看黄冈,机机对机机30分钟无遮挡

主頁 > 知識庫 > 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

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

熱門標簽:辦理400電話需要固話嗎 撫順外呼系統 百度地圖標注點為中心 廣州智能電話機器人 沒有營業執照如何地圖標注 高德地圖標注公示 電銷轉化率機器人與人工 百度地圖標注產品介紹 太原外呼系統廠家
(1)舊中國商標法律制度

在我國封建社會后期,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出現了禁止仿冒商品標志的案件。近代中國的商標法律制度,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產物。鴉片戰爭后,中國進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帝國主義列強的商品源源不斷運往我國,均附有商標。因此,英美日等國續訂商約時,都要求清政府對其商標予以保護。1904年(光緒三十年),清政府在帝國主義的脅迫之下建立商部,并內設商標登錄局,由當時擔任海關總稅務司的英國人赫德代擬商標章程。清政府根據赫德起草的草案,頒布了《商標注冊試辦章程》,這是近代中國第一部關于商標的法律,但其目的是保護外國人的商標。

北洋政府于1923年5月公布《商標法》和《商標法施行細則》,并設立商標局。但在商標保護方面仍承擔了不平等條約規定的義務。1930年5月6日國民黨政府頒布《中華民國商標法》,共40條。

(2)新中國商標法律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廢除了國民黨政府頒行的偽法統,其頒布的《中華民國商標法》也隨之在大陸地區被廢除。1950年8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商標注冊暫行條例》,共6章34條,同年9月29日財政經濟委員會又頒布了《商標注冊暫行條例施行細則》。這是新中國第一部統一施行的商標管理法規,實行商標自愿注冊方針,有效期為20年。1963年4月10日國務院公布《商標管理條例》,共14條。“文革”期間,商標無用論盛行,商標法制遭到破壞,造成商標使用混亂。商標被打上階級斗爭的烙印,商標被標準化和通用化,各地商標紛紛換名為“紅旗”、“東風”、“躍進”、“工農兵”等,以致造成應使用的商標不使用,使用商標不注冊,亂用商標不制止,假冒商標不追究的混亂局面。

改革開放后,1978年9月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下設商標局。1979年11月開始對全國的商標進行統一注冊,我國商標法制建設從此走上法治軌道,其標志是于1982年8月23日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逐漸增多,擾亂了有序的經濟活動;同時,我國先后于1985年3月19日加入《巴黎公約》、1988年11月1日加入《馬德里協定》,2001年12月11日加入WTO,1982年《商標法》與上述國際條約存在較大差距,已不適應現實需要。為此,我國先后對《商標法》進行了兩次修改。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決定》,對《商標法》作了第一次修改。修改的主要內容有:

第一,將服務商標納入《商標法》的保護范圍。1982年《商標法》只保護商品商標,未將服務商標納入保護范圍。而在市場經濟發展中興起的第三產業,服務商標的使用及糾紛越來越多,保護服務商標的呼聲越來越高。同時,保護服務商標也是《巴黎公約》的要求。

第二,禁止將地名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1982年《商標法》對用地名作為商標注冊和使用未作限制,使實踐中亂用地名的現象不斷出現,因此,1993年《商標法》采用國際通行做法,禁止將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作為商標使用;同時考慮到我國商標歷史上早就有使用地名的習慣,對已具有“其他含義”(即具備商標的顯著特征)的地名商標,采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承認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第三,增加注冊商標爭議的裁定。已經注冊的商標,如果違反《商標法》的禁止性規定,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第四,擴大侵權行為的范圍,加大懲治侵權行為的力度。將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和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增加為商標侵權行為;同時,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包括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規定了刑事責任。

1993年修改的《商標法》,對于保護商標專用權,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1993年《商標法》逐漸不適應現實需要,且與TRIPs協議也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擬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修正案(草案)》。經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多次審議,于2001年10月27日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修改〈商標法〉的決定》,同年12月1日施行。這次修改使《商標法》由43條增加到64條,刪除和合并了32條,改動了22條,增加了23條,未作修改的僅有19條。修改的主要內容有:

第一,增加自然人為商標權主體。1993年《商標法》只允許我國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申請商標注冊,自然人不能申請商標注冊,但允許外國自然人和外國企業在我國申請商標注冊。這種對外國人的超國民待遇,既不符合現實也不公平。所以,2001年《商標法》增加規定自然人可以成為商標權主體。

第二,擴大《商標法》的保護范圍,增加關于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和地理標志的保護規定。

第三,完善商標構成要素,增加立體商標和顏色商標。

第四,完善商標禁用標志的規定。2001年《商標法》分別規定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標志、不得以商品形狀本身作為商標和不得以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申請注冊并使用。

第五,貫徹誠實信用原則。2001年《商標法》規定了保護在先使用的未注冊商標、禁止惡意申請商標注冊。

第六,增加馳名商標的特殊保護及其認定標準。

第七,增加商標注冊申請中的優先權和國際展覽會中的商標注冊優先權。

第八,增加規定“反向假冒”侵權行為。2001年《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第九,增加商標異議和爭議的司法審查程序。2001年《商標法》刪去原《商標法》中關于“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為終局決定”的規定,規定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完善商標侵權賠償責任制度。2001年《商標法》明確規定侵權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并規定法定最高賠償數額為50萬元。

第十一,增加臨時保護措施和證據保全。當事人正式起訴前,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措施。

第十二,加強行政執法,合理調整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關系。2001年《商標法》規定,因侵權行為引起糾紛又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對商標侵權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三,合理規定了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侵權責任。2001年《商標法》規定,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無論是明知或不知情,均為侵權。但是,銷售不知道是侵犯商標專用權的商品,并能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規定從事商標注冊、管理和復審工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規范及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商標工作隊伍。

《商標法》自2001年修改以來,國際國內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商標注冊和使用實踐中出現了許多新問題,《商標法》的一些規定逐漸不能適應現實發展的需要,修改《商標法》的呼聲越來越強烈。因此,從2006年開始,國家商標局啟動了《商標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目前,修改草案已上報國務院法制辦。


標簽:無錫 駐馬店 南寧 孝感 石嘴山 濟寧 河源 德陽

巨人網絡通訊聲明:本文標題《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本文關鍵詞  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如發現本文內容存在版權問題,煩請提供相關信息告之我們,我們將及時溝通與處理。本站內容系統采集于網絡,涉及言論、版權與本站無關。
  • 相關文章
  • 下面列出與本文章《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相關的同類信息!
  • 本頁收集關于中國商標法律制度的歷史發展的相關信息資訊供網民參考!
  •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