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行業,商標搶注模仿泛濫,例如豆禾豆豆奶、康帥傅方便面、雷碧等等,這些名字是否都看著似曾相識,其實他們都在蹭知名品牌的熱度,打“擦邊球”的產物,在我們專業人士看來,我國之所以在食品行業商標搶注模仿泛濫,主要是因為食品企業侵權成本不高,被侵犯的企業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高,而且消費者對商標的認知也不高,商家很難維權。
許多中小食品企業都通過搶注的方式,獲得知名商標以求短時間內提升銷量。搶注的范圍涉及商品名、電影名、人名等。

僅知名食品商標時有搶注事件,優秀電影IP也成為眾多食品企業搶注的目標。在《哪吒之魔童降世》上映后,申請與“哪吒”相關的29類、30類商標就達24個。其中,僅有兩個為“北京光線影業有限公司”申請,其余申請企業均為食品行業相關企業。
將名人姓名注冊為商標的案例也屢見不鮮。成都一男子曾將“林書豪”三個字申請為商標,且已收到受理通知書。該人共挑選了食品、飲料、酒類等7個品類和10個小類進行申請。中國商標網顯示,在29和30品類中,共有21個商標,其中僅有4個為林書豪自己申請注冊。
經過《商標法》的修訂,對惡意搶注行為加強了行政處罰和司法處罰力度。第四條增加了“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對此,處罰辦法為“對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根據情節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