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奶茶店還沒有這么普及的時候,我們喝奶茶都是喝的杯裝或者是條裝的,比較知名的產品就有優樂美,當年周董那句你是我的優樂美成功塑造了品牌形象,品牌打響了全國。據悉,優樂美所屬于喜之郎公司推出的一款奶茶產品。
江西的吳先生就向商標局申請想將“優樂美”商標用于空氣凈化裝置和抽油煙機、電風扇等商品。
吳先生訴稱,喜之郎公司注冊的“優樂美”商標是使用在飲料上的,而該公司申請注冊的“優樂美”商標是是指定使用在電器等商品上的,這兩種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商品和分類。
國家知產局審理后認為,喜之郎公司的“優樂美”商標通過明星代言,品牌的宣傳已經已為消費者熟知,且自2011年開始,依據《商標法》被認定按照馳名商標予以保護,原告申請的優樂美商標,與喜之郎公司的“優樂美”商標存在著高度近似,商評委出于對馳名商標的保護,駁回原告申請。更為重要的一點是,吳先生所申請的優樂美商標已經在實際使用,且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廣告中均出現了周董的頭像和照片,吳先生也并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聘請過代言。通過以上行為,可以判定吳先生存在著傍名牌和混淆市場的惡意。
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以上新聞由浙江中牌商標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