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飲料國際集團是美國的一家享譽全球的跨國公司,人們對可樂的熱愛從來就沒有減少過,“快樂肥宅水”之稱也由此
而來。浙江藍野酒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因“藍色風暴”這一商標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場
商標之爭吧。

2003年12月,浙江藍野酒業公司申請取得了“藍色風暴”文字、拼音、圖形組合注冊商標,核準使用商品為麥芽啤酒、
水(飲料)、可樂等。隨后,藍野酒業在自己生產、銷售的啤酒上使用了“藍色風暴”注冊商標,并準備在碳酸飲料和茶飲料
上使用“藍色風暴”注冊商標。2005年5月,百事中國有限公司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以“藍色風暴”命名的夏季促銷及宣傳活
動,不僅將“藍色風暴”標識使用在宣傳海報、貨架價簽、商品堆頭等宣傳品上,也將“藍色風暴”標識直接使用在其生產、
銷售的可樂等產品的外包裝和瓶蓋上。藍野酒業以聯華華商公司、百事可樂公司構成商標侵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2007年
5月2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終審判決,判決上海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帶有“藍色風暴”商標產品的生產、
銷售、廣告、宣傳行為,并在媒體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浙江藍野酒業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0萬元;杭州聯華華商集團有限
公司停止銷售“藍色風暴”商標的侵權產品。
該案被稱為2007年全國十大知識產權典型案例之一。擁有“藍色風暴”注冊商標這一自主知識產權的藍野公司作為中國一個
中小企業,面對巨型跨國企業涉嫌商標侵權行為時,將其告上法庭并勝訴,被有關媒體稱為“螞蟻撼大象”的商標侵權案件。這
一案例也被視為我國中小企業維護自主知識產權的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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