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夏天我們就能看到鋪天蓋地的加多寶涼茶的廣告,那是特別的多,走到哪里都能夠看到,很多電視綜藝的冠名還都是加多寶涼茶,所以市場的宣傳多了,老百姓的認識也加強了,很多人都認識了加多寶。但是不管多大的品牌,都會面臨商標侵權的問題,這不,加多寶也遇到了這個問題。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與加多寶(天津)貿易有限公司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為(2020)津02民初1365號,審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原告為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被告為加多寶(天津)貿易有限公司。
該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被告未經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授權,選擇“加多寶”作為其企業字號;被告公司在設立之后大量生產和銷售了加多寶的罐裝飲料,其罐體的包裝與字樣與原告公司的產品相似,給公眾造成了混淆,侵害了原告公司的商標專用權,上述行為已構成不正當競爭。
那么原告作為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合法授權使用“加多寶”商標和品牌的企業,依法起訴。
法院認為,被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應承擔不正當競爭的侵權責任。原告要求被告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不得包含“加多寶”文字的訴訟請求,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本院予以支持。
最后本案裁判結果為,加多寶(天津)貿易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十日內賠償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經濟損失以及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合理開支40000元;并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后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加多寶”字樣等。
現在已經越來越多的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重要性了,所以維護自己商標的合法權益現在變得尤為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