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上有各種的公開活動舉辦,很多人都很積極的報名參加,也是鍛煉身體的一些項目,放松下也是很有必要的。有些愛好運動的朋友們都是可以參加的。

7月6日,河南省體育局采購“環中原”2021河南省自行車公開賽賽事活動服務項目在網上公布,其中招標磋商文件中一項知識產權保護條款讓眾多參與商犯了難。原來“環中原”體育賽事商標,已于2007年10月7日就被河南當地的一家公司注冊。
據參與商劉先生介紹,他參加過前幾屆的環中原自行車公開賽招投標,2015年河南省體育局籌備舉辦了環中原自行車公開賽,經過多年的發展,“環中原”自行車公開賽現在已經代表了一項知名的體育賽事。然而讓人意外的是,政府組織的公開賽事商標——“環中原”,早已經被一家公司注冊。
劉先生說,根據磋商文件中的第13頁·22知識產權中要求:參與商應保證在本項目中使用的任何產品和服務(包括部分使用),不會產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的法律和經濟糾紛,如因專利權、商標權或其它知識產權而引起法律和經濟糾紛,由參與商承擔所有相關責任。
供應商將在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識成果的,應在相應文件中載明,并提供相關是指產權證明。
與此同時,劉先生表示此次賽事名稱必須使用中國體育彩票“XX杯”2020環中原自行車公開賽(第一名稱)總冠名,承辦地不得改動。
“這一要求就意味著,我們其他參與商只要使用‘環中原’商標時就會出現侵權行為,本次賽事名稱被指定為‘環中原’,而‘環中原’已經被注冊商標,相當于本次項目指定了特定的商標,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差別待遇和歧視待遇。
并且商標持有人和商標合法使用者顯然更有優勢參與競爭,其他人很難或者根本就無法取得該商標的使用權,是否能取得該商標的使用權,完全取決于商標持有人的態度,而商標持有人完全會利用此種優勢參與競爭或者坐地起價,因此該項目明顯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和排斥潛在參與商的情形。”劉先生質疑道。
據了解,自2004年至2020年,河南賽樂體育、河南指間等先后注冊了10類共11項“環中原”、河南指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均注冊有“環中原”商標,其中河南賽樂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申請的商標“環中原”注冊公告時間為2019年9月28日,截止時間為2029年9月27日,經營范圍:體育賽事活動組織策劃;健身服務;文化藝術交流策劃,企業管理咨詢,企業營銷策劃,會議及展覽服務,市場調查,商務信息咨詢,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國內廣告業務等。河南賽樂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曾數次參與承辦河南省“環中原”自行車賽事。
一名參與商表示,自環中原自行車賽事舉辦以來,河南省體育局和各承辦地都會積極宣傳環中原自行車公開賽,其中不乏央視媒體的宣傳,一方面是展現城市精神面貌,一方面是推動賽事高質量發展,但最終受益的不是舉辦方而是“環中原”商標所有人,當“環中原”宣傳的越多,商標價值越大,最終獲益的只是商標持有人,政府大力宣傳,最終私人獲利,這究竟算不算在為個人公司買單?而且這一行為將造成國有品牌資產流失。
7月20日下午4時,將這一情況反映至河南省體育局紀檢部門,對方表示調查清楚后回信。
7月21日,河南省體育局群眾體育處處長趙峻表示,關于“環中原”商標被個人公司注冊使用的情況他們知曉,相關情況他們在和省委相關部門溝通,現在正在想辦法妥善處理此事。
所以到現在為止,這件事情的結果如何,我們還是無從知曉的,只能等相關部門的回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