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商標的有效期是十年,一般是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的,商標的商標使用的期限也是從屆滿之日算是十年,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滿后,如果你需要繼續使用該商標的,應該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如果不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如果寬展期滿后還沒有申請的,就可以注冊其商標了。

有些人會認為商標續展的費用比重新申請貴上很多,其實不然,續展是指審查主體資格的形式要件,注冊證書申請續展后不用進行實質審查階段,就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
但是重新申請一樣的,就等于是新申請了,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庫里的商標進行對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將會被駁回,從而喪失了商標權。
有的申請人沒有在商標續展及寬展期內提交延長專用權利時間的申請。過了以為重新申請就可以了,其實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因為,好的商標大家都是想要用的,也正是這一點,把商標權利拱手相讓。才會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然后周轉化大價錢買,而且重新申請商標的時間要比續展時間長。
對于續展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二是申請人直接去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來辦理。
續展的書件格式只有一種,既《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如果在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所以對于商標續展以上這幾點還是比較重要的,需要大家有所了解的。如果還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在中牌商標網站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