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豐城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件商標侵權案件。一男子假冒安踏商標,生產銷售“安踏運動鞋”,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5000元。
1、安踏
安踏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簡稱安踏體育、安踏,是中國領先的體育用品企業,主要從事設計、開發、制造和行銷安踏品牌的體育用品,包括運動鞋、服裝及配飾。安踏是定位于大眾的專業體育用品品牌,專注于為最廣大的普通消費者提供最高性價比的專業體育用品。2017年,安踏體育市值突破千億港元,成為國內運動品牌千億市值企業,在全球范圍內成為第三大運動品牌。
2、案件回溯
2016年,某陳姓男子在豐城市鐵路鎮某村租賃了一套老房子,并將一批半成品的鞋存放于此。2017年,陳某未經安踏(中國)有限公司許可,在該處民房私自加工制造“安踏運動鞋”,而且還在網上銷售假冒安踏鞋數十雙。2017年9月21日,公安機關偵破此案,依法查處陳某制造的假冒安踏鞋915雙,價值總計106989元。案發后,被告人陳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3、法院認為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在未經安踏許可下,非法制造、儲存、銷售假冒安踏鞋,情節嚴重,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可見,商標侵權不僅僅是賠錢就能了事的,情節嚴重還可能背上刑責。大家都該引以為戒,誠信、合法地經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