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豆卡通形象與1988年在日本誕生,與1994年在上海設立了第一家巴布豆專柜,宣布正式進入中國公眾視野。1995年3月29日,巴布豆(中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巴布豆中國公司)正式成立,歷經25年的經營,成為了家喻戶曉的品牌。
2001年泉州市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泉州巴布豆公司)成立,后經福建晉江萬泰盛鞋服有限公司(下稱萬泰盛公司)轉讓,擁有了第25類注冊了9件“BABODOG”“巴布狗”“小巴布狗”等商標。
巴布豆中國公司與泉州巴布豆公司就此開始了長達18年的商標之爭
一字之差,商標所屬成謎團
早在2002年萬泰盛公司申請注冊訴爭商標時,巴布豆中國公司就向原商標局提出異議,但經過兩次審核,商標還是于2012年2月9日被予以核準注冊。2015年被轉讓至泉州巴布豆公司。而五年之后,巴布豆中國公司再次將商標爭議搬到臺前。
2017年2月9日,巴布豆中國公司提出無效宣告請求,認為訴爭商標與自身第3387370號“巴布豆及圖”商標(下稱引證商標一)及關聯公司巴布豆控股公司的第1434725號“LITTLE BOBDOG及圖”商標(下稱引證商標二)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同時,訴爭商標與巴布豆中國公司的卡通形象存在實質性近似,這是對于其在先著作權的侵犯。
但2018年3月19日,原商評委裁定對訴爭商標在書包、傘等用途相似的商品上予以無效宣告,但在其他商品予以維持。原商評委認為:
第一。引證商標一和引證商標二的申請注冊日均晚于訴爭商標,因此無法構成在先權利障礙。
第二,巴布豆中國公司卡通形象與訴爭商標形象在設計構圖上存在差異,并未構成實質性近似。
第三,訴爭商標在除書包、傘商品外的其他商品上與引證商標二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因此就這樣,巴布豆中國公司的無效宣告以失敗告終。
再次申訴,巴布豆終于不是“巴布狗”!
由于不服原商評委裁定,巴布豆中國公司向背景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對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19年9月2日公布一審判決,判定撤銷原商評委的裁定,并要求其重新審查裁定。法院認為:
第一,巴布豆卡通形象符合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要求,因此巴布豆中國公司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
第二,該作品在訴爭商標注冊日前就已公開,萬泰盛公司在申請注冊訴爭商標前有機會接觸到該作品。
第三,訴爭商標與巴布豆卡通形象在頭部、耳朵、眼睛和鼻子方面基本一致,構成實質性相似。
盡管泉州巴布豆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再次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最終法院判決與一審判決保持一致。巴布豆中國公司用勝利的姿態捍衛了屬于自己的權利。
核心問題:著作權與商標權沖突要如何裁定?
在該案中,法院明確了如何判斷商標注冊申請是否對他人在先著作權造成損害。首先,涉案作品符合著作權法關于作品的規定。其次,訴爭商標申請者在申請日前有機會接觸到涉案作品。第三,訴爭商標與涉案作品構成實質性相似。
明確了上述條件,對于今后同類案件的判定也有了標準,避免著作權和商標權兩種法律規制在同一案件中產生沖突。導致司法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