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金屬加工企業的老板跟我講過這么一個故事:以前產品不良品率一直在5%左右波動。有一天,企業規定工人必須把不良率降至3%以下,否則罰款。規定公布之后,產品不良率馬上降到3%以下。老板大喜。可是沒過幾天,客戶來投訴產品有質量問題。老板很奇怪,一查才知道工人為了達到3%的不良率,避免被罰款,將不良品混到正品中去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一個道理:懲罰員工決不是管理的萬靈藥”。如果企業不恰當地懲罰員工,員工就會跟企業對抗,最后對誰都沒有好處。
在減少產品不良率的事情上懲罰員工就是不恰當的。原因有兩個:第一,造成產品不良的因素很多(如設備、材料等問題),其中有些因素是工人所不能控制的,因而不是工人的責任;第二,就算是工人可以控制的因素(如工作技能),用簡單的懲罰措施也不能解決問題,比如懲罰并不能讓工人提高工作技能。
既然懲罰在很多時候沒有效果,那么企業就有必要改變思維。獎勵”員工就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獎勵”和懲罰”體現了完全不同的管理理念。
在一個企業中,員工的行為可以分為兩種:一種行為稱為保健行為,它主要表現在員工遵守公司的各種規定,如不遲到、不吸煙、填寫OA等。這方面做不好,企業會發生混亂,正常的經營活動將受到影響。但是這方面做好了,企業也不過如此。另一種行為稱為價值行為,它主要表現在員工能夠去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并進行改善。這方面沒有做,企業感覺不到有什么問題,但是如果做好了,企業將收益無窮。
我認為,要員工產生保健行為,用懲罰的手段還算有效;但是要讓員工產生價值行為,用懲罰就南轅北轍了,用獎勵的手段才是明智的選擇。
兩千多年前秦國正因為建立了一套了不起的獎勵”與懲罰”體制,是它一下子成為超級強國”,最終統一了六國。秦國有很嚴厲的懲罰措施:誰敢打架斗毆,抓起來做奴隸;誰把土倒在馬路上,抓起來做奴隸。但同時秦國有在當時絕好的獎勵措施:不管什么階層的人,誰多生產糧食,誰就能免除徭役;誰在戰場上砍一顆敵人的腦袋回來,誰就可以進一爵,誰腦袋砍得多,誰官爵就大。所以秦國的士兵在戰場上是虎狼之師,回到家里就像綿羊一樣溫順。
在上面的案例中,企業完全可以通過與工人合作來減少產品不良率。所謂合作就是大家都樹立一個共同的目標,當目標達成之后,大家能夠一起分享所帶來的利益。企業可以告訴員工:減少產品不良率對企業和個人都是有利的,所以我們應該一起去努力;然后企業就應該去培訓員工,增強他們的意識和技能。更重要的是,通過獎勵的手段去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發揮員工的聰明才智,用更好的方法來真正減少產品不良率。
所以,你的企業為什么不獎勵你的員工,讓他們也成為企業的虎狼之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