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類別 | 占比范圍 |
出勤因素(假日、假期、病假等) | 14%—22% |
非電話處理占用(小休、用餐、會議等) | 9%-20% |
其它因素(占用率、隨機的時間占用等) | 10%-18% |
如果以上各種類別的活動占比都取中間值的話,它們的匯總之和高達令人驚奇的47%。這就意味著,平均來說,只有大約53%的付薪時長是真正用來處理業務量的。用每周40個小時的付薪時長乘以53%,我們發現一個等效全職員工實際上只有21個小時多一點的時間在真正接聽和處理電話。如果你的數字是類似的,那么你也是把40個小時的工作量假定為一個FTE的管理者之一。感謝你為企業節省的成本,但等你發現人員不夠時,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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