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加快我國服務外包產業發展,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做大做強,財政部、商務部決定安排專項資金,對2010年度承接國際服務外包的相關業務予以資金支持。近日,財政部下發了《財政部關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發展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財企[2010]64號,下稱通知),明確了有關事項。
通知指出,2010年資金支持的領域和重點包括2010年重點支持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下稱示范城市)的服務外包企業,以及列入商務部重點服務外包企業名錄的企業。鼓勵培訓各類承接國際服務外包人才的培訓機構(含大專院校,以下統稱培訓機構)。支持示范城市相關公共服務平臺設備購置、運營及維護。支持服務外包企業取得國際通行的資質認證。支持和鼓勵服務外包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積極開拓國際市場。
申請資金支持的企業和培訓機構須具備以下條件:
服務外包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備案登記的對外貿易經營者,且如實填報《服務外包統計報表制度》中規定的報表;近兩年在進出口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理、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已與服務外包發包商簽訂中長期提供服務外包業務合同,企業2009年提供服務外包業務額不低于50萬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終客戶提供服務外包業務額占50%以上;具有服務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務外包市場開拓和項目管理人員,大學(含大專)畢業及以上學歷員工總數70%以上。
培訓機構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具有服務外包人才培訓的從業資格;具有符合條件的場地、設施、專業教材和師資力量;具有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定制培訓的經驗;具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和合格的財務管理人員;所申報的培訓項目原則上為非盈利培訓;上年度培訓機構無虛報、瞞報等違規行為。省級(含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應根據上述條件制定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并報商務部備案,對培訓機構進行規范化管理和指導,對符合規定的服務外包人才培訓機構進行備案。
通知明確,將對2009年8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間的服務外包業務予以支持:服務外包企業每新錄用1名大學(含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從事服務外包工作并簽訂1年(含1年,下同)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企業每人不超過45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定向用于上述人員的培訓)。對被錄用人員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規定的一年期內,與其他服務外包企業或原企業簽訂新的《勞動合同》的不再予以資金支持。服務外包培訓機構培訓的從事服務外包業務人才(大專以上學歷),通過服務外包業務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并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給予培訓機構每人不超過500元的定額培訓支持。給予示范城市500萬元定額支持,專項用于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和公共培訓服務平臺所需設備購置、運營及維護費用。具體由示范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主管部門制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并報商務部、財政部備案后撥付。對服務外包企業取得的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開發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資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務管理(ISO20000)、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國際實驗動物評估和認可委員會認證(AAALAC)、優良實驗室規范(GLP)、信息技術基礎架構庫認證(ITIL)、客戶服務中心認證(COPC)、環球同業銀行金融電訊協會認證(SWIFT)等相關認證及認證的系列維護、升級給予支持,每個企業每年最多可申報3個認證項目,每個項目不超過5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服務外包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各項活動給予支持,具體標準按照財政部、商務部關于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的有關辦法執行。
資金的申請和撥付要求:
符合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和培訓機構,可向所在城市商務主管部門提出資助申請,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服務外包企業申請人才培訓資金需提供下列材料:《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金補助申請表》(網站自動生成);錄用人員身份證明及大專以上學歷證明復印件;被錄用人員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的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服務外包業務額不低于50萬美元的憑證復印件;服務外包企業向境外最終客戶提供服務外包業務額占50%以上的業務憑證復印件。
培訓機構申請資金需提供下列材料:《服務外包人才培訓資金補助申請表》(網站自動生成);錄用人員身份證明及大專以上學歷證明復印件;被錄用人員與符合資金申報條件的服務外包企業簽訂的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有關部門提供的依法從業資格證明;每期項目的培訓方案及課程安排;出具為服務外包企業提供定制培訓的材料(含培訓機構與服務外包企業簽訂的定制培訓協議);培訓機構頒發被培訓人員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被培訓人員的培訓費用繳費憑證復印件;每期培訓項目成本、收費標準等明細情況;經省級(含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培訓機構的證明(下半年申報時提供)。
服務外包企業申請國際認證補助資金需提供下列材料:企業獲得國際資質認證證書復印件;企業與相關國際認證評估顧問公司簽訂的合同協議復印件;企業繳納認證費用憑證的復印件(包括認證費用發票和相對應的銀行出具的支付憑證)。
申請服務外包公共平臺支持資金的示范城市需提供下列材料:服務外包公共平臺支持資金的申請文件;本地區服務外包公共平臺資金具體管理和使用辦法。
服務外包企業申請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支持,按相關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相關規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