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經開區制定并印發了《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軟件外包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鼓勵辦法實施細則》(簡稱《細則》),明確經開區軟件服務外包企業所享受的專項資金將按年度兌現,即次年一季度兌現上一年度的各種資助、補貼資金。
昆明經開區印發了《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促進軟件服務外包產業發展鼓勵辦法(試行)》,其中規定,經認定的軟件服務外包企業落戶經開區,享受五免五減半”的企業發展扶持政策;經認定的軟件服務外包企業在經開區內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租用辦公場地的企業給予三年的房租補貼,并對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入駐園區給予相應補貼;對在海外從事5年以上的軟件開發和管理工作的歸國人員在經開區創業設立軟件服務外包企業,一年內公司固定人員在10人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資助。對軟件服務外包企業引進的高端管理和技術人才,按經開區相關人才鼓勵政策給予獎勵。
相應地,《細則》中明確,五免五減半”的企業發展扶持政策從2009年度起執行,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按年度兌現;房租補貼范圍限于在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租用的辦公用房,補助資金直接支付到孵化器管理公司作為對企業的房租抵扣;軟件人才培養和創業的扶持資金則由經濟發展局報區軟件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擇優遴選后發放;對軟件服務外包企業引進的高端管理和技術人才,按《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才服務辦法(試行)》和《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高層次、高技能人才服務補充規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經開區管委會經濟發展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后將按照《細則》從企業資格認定、政策兌現、外包統計、專項資金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產業發展規劃等方面認真落實各項政策。
據了解,軟件服務外包企業”指在經開區內注冊納稅的、經開區管委會認定的,以服務合同的形式承接發包方企業應用軟件設計與開發,應用軟件系統集成、測試與維護,本地化、以及應用系統的數據服務等以軟件業務為主的獨立法人。(畢艷菊采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