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屆京交會上發布的《中國服務外包發展報告2012》指出,2011年全球服務外包市場達1100億美元,中國國際服務外包完成額為238.3億美元,占全球國際服務外包市場的23%,占國內服務業比重為13%。
服務外包產業對于經濟轉型升級、大學生就業以及環保意義重大,因此中國政府自本世紀以來對該產業給予高度重視。
然而,中國服務外包在多大程度上能與世界接軌、滿足主要發包方的需求?跨國企業如何看待中國的服務外包產業環境?
繞不開的印度
談起中國的服務外包,必然繞不開另一個接包大國――印度。
中國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向記者表示,之所以把印度作為我們對比的主要參考對象,關鍵在于印度在發展服務外包方面確實有值得學習借鑒的地方。
美國市場研究公司IDC曾在2007年預測,中國服務外包將會趕超印度。
據IDC分析研究,2011年中國服務外包交付能力已經超過印度,然而規模與核心競爭力和印度相比還有差距。
中國服務外包發展是以政策為引導的。產業集中度還需進一步提升。”倪光南說。
2009年,中國服務外包企業數量遠超印度,有8900家。2010年已經超過1萬家,而印度大約只有三四千家外包企業。
隨著中國政府大力推動服務外包產業發展,很多中小企業加入這個行列。總數加大,領軍企業所占比例就相對減少。目前,中國服務外包小企業占企業總數的90.3%,領軍企業只占1%。
所以,在政策方面我們不僅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同時更要注重對龍頭企業的培養。”倪光南建議。
從規模化優勢方面來看,中國服務外包的整體利潤率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據倪光南介紹,中國服務外包企業利潤率總體水平不高,平均利潤率只有8%左右。而對于服務業來說,規模越大,利潤率越高。中小企業由于規模小等原因,成本相對較高,利潤率較低,也由此拉下了整個行業的利潤率。
相比之下,印度服務外包供應商集中度比較高,盡管仍以中小企業為主,但產值比重和中國完全不一樣,大企業產值約占總量的60%。從人員規模上看,印度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的人數占到服務外包總人數的70%~80%。
與中國外包最早只是被動地等候單子、以銷售為驅動相比,印度人則主動出擊,以市場為驅動。他們十分注重關系管理,把原來局限的接發包商服務系統擴大,直接把發包商發展成為自己的投資伙伴。
服務外包歸根結底是服務,而服務有兩個核心:關系管理和溝通交流。關系管理是了解和挖掘客戶的實際需求與潛在需求,這是服務市場的難點所在。挖掘出來以后,要不斷地和客戶溝通交流,不斷完善、提高客戶的滿意度。這是印度幾十年來中高端服務業務比中國做得好的一個重要原因。”倪光南說。
跨國企業怎么想
京交會舉辦期間,在一場服務外包產業城市發展峰會上,面對幾位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市長的激情招商推介,海輝軟件集團公司執行董事長孫振耀給出了自己的答案。
他眼中的中國服務外包是個燒錢的產業:各地政府為此付出的資源和心血跟收獲不成正比。”他似乎并不太認同中國政府對待外包人才的培養和吸引方式。
海輝采取運營全球化、內容多元化的模式,在中國、美國、日本都建有交付中心,其中有8個建在中國。
專業而充足的人才尤其是中高端人才是服務外包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之一。面對服務外包城市市長比拼的擁有高校、職業教育學院、科研院所數量以及每年培育的服務外包人才數據,孫振耀說,其實企業不關心產出多少人才,而關心有多少人才能進入服務外包產業。如果一個城市培養的人才都進入到其他產業去,并沒有進到服務外包產業中來,再厚實的教育資源又有何用呢?”孫振耀說。
一些城市為招徠充足的外包人才,頻頻亮出環境宜居”的名片,又對外包人才落戶、子女教育、住房、醫療等給予極其優惠的條件。
對這些實實在在的好處,孫振耀強調:對于服務外包人才來說,他們看重職業生涯發展機會。他們不會一輩子滿足于做一個程序員,而職業發展空間并不等同于人居環境。”
一個程序員在工作三五年甚至更長時間成為中高端人才之后,如果看不到晉升空間、不能如愿升職到企業信息中心主任、項目經理等中高層的話,他就會考慮換一個城市或者國家。好的產業環境更重視業發展空間,這也是留住稀有人才的重要因素。”孫振耀說。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服務外包企業協會理事長曲玲年則建議,政府或園區在招商時不妨仔細閱讀跨國企業的需求。進入離岸市場的關鍵是滿足用戶需求。”曲玲年說,滿足用戶需求,需要與國際發包商保持一致的企業運行制度和規則,發包商不可能單獨為中國設定一個規則。讀一讀跨國企業的評價標準十分必要。”
知識產權保護與信息安全
跨國公司樂意將許多非核心業務發包到成本較低的中國,但若要將企業重要的數據中心轉移到中國來的時候,他們顯得猶豫而謹慎。
他們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安全、個人隱私保護、互聯網國際出口檢查仍無法全然滿意。
日本去年地震海嘯之后,著名的ICT綜合服務供應商富士通想將災備中心轉移到其他國家。在提到是否可以轉移到中國的時候,他們表示這要打個問號。
中美史克在2009年曾想把IT業務轉移到中國來。但由于知識產權執法有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以及中國在信息安全方面還未立法,導致評估無法統一,此事也就此擱淺。
其實,中國企業并非像這些發包商所擔心的那樣不成熟。
微軟自1995年起就將軟件前期開發項目交由中國企業完成,至今未出過任何問題。
曲玲年說,中國企業只懂做、不會說,不像印度企業那樣,非常善于宣傳。他建議發包企業要將做得好的解決方案告訴買家,在宣傳人力資源成本、生活成本優勢的同時,還要告訴國際買方:我不僅有人才,本地還有市場需求;我們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和信息安全,地方立法和法規在這些方面做了很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