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I論壇(ctiforum.com)7月6日消息(編譯/老秦):在美國,電話錄音法規是由不同的州來制定的。企業和出于業務或個人目的而經常記錄電話的個人都必須遵從,法律遵從性或質量監督是為了滿足這些法規而制定的計劃。加州擁有美國一些最嚴格的電話錄音法規。
因為這是一種“雙方同意”,加州的法規規定,在沒有各方同意的情況下,記錄或竊聽任何秘密通訊,包括私人談話或電話,是犯罪行為。(這與大多數州不同,大多數州都有“一方同意”的法律,只要求讓打電話的人知道電話是被記錄的,而不管是否同意。)違反規定可能導致最高達2500美元的罰款,或者監禁一年。值得注意的是,加州的法規比聯邦電話錄音法規更嚴格,而后者遵循一方同意原則。
最新一個進入加州電話錄音陷阱的企業是兩名反墮胎活動人士,他們秘密地與計劃生育工作人員進行私下討論。這些記錄的討論導致2015年公眾對計劃生育的嚴格審查。今年早些時候,加州司法部長Xavier Becerra宣布,根據刑法第632條,對被指控方發出了逮捕令相關活動人士David Daledien和Sandra Meritt被控15項侵犯隱私的重罪,與他們計劃生育的臥底視頻記錄有關。
盡管法官在6月21日駁回了對被告15項指控中的14項指控,但法院仍將考慮第15項指控,罪名是密謀侵犯隱私。辯護律師聲稱,這些錄音并沒有捕捉到“機密通訊”,而且公開記錄顯示了計劃生育協會和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之間的串通。刑事指控分別引發了針對Daledien和Meritt的民事訴訟,而且還在進行中。
雖然刑事和民事案件的結果是不確定的,但是在加州記錄電話的企業和個人應該保持警惕,等待進一步定義“機密通信”的結果。其他執行“雙方同意”原則的州包括康涅狄格、佛羅里達、伊利諾伊、馬里蘭、馬薩諸塞、蒙大拿、新罕布什爾、賓夕法尼亞和華盛頓。
聲明:版權所有 非合作媒體謝絕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