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明變量時:%! int j=1;%>(將變量生成為servlet類的成員變量,多個客戶端共享一份)與% int j=1;%>(只是一個方法內的局部變量,每個客戶端都有一個)使用的過程當中,盡量避免將一個變量聲明為類的成員變量,除非需要統計一個servlet類的訪問次數。后者之中不能定義方法,前者可以。
3.JSP包含指令: 靜態包含(常用):%@ include file="fileURL"%>把被包含的文件原封不動的copy到該位置,然后編譯、轉換,但只生成一個java和class文件,fileURL中不能包含參數,包含頁面和被包含頁面訪問的是同一個request對象,它們相當于一個頁面,二者的編碼方式必須相同; 動態包含(不常用):jsp: include page="fileURL" flush="true"/>fileURL中是可以傳遞參數的;包含頁面和被包含頁面request的對象不同,但是可以取到相同的參數(小的可以request到大的參數,還可以添加自己的參數);需要的時候才會轉換、編譯,在后臺產生兩個java和class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