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chWeb報道】昨天深圳交警與共享單車聯合發布規范開始啟用生效,該規范也被稱之為“停用令”,主要原因是在深圳使用共享單車一旦違法,最高可以被處罰停用半年。
按照深圳交警的說法,為了進一步規范全市非機動車的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非機動車道路交通變亂的發生,深圳交警通過與在深各共享企業充分溝通協商,深化共享單車用戶誠信機制運用,共同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用戶使用行為的聯合聲明》。
該聲明顯示,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1次的停用一周,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2次的停用一個月,一年內有駕駛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記錄3次以上(含3次)的停用半年。

實際上該聲明已經啟用一個與了,不過這個月時間是啟用過渡時間,如果出現愛呢違規、違法行為,只是警告處理。正式生效意味著以后將會嚴格處理。
按照官方的數據,過渡期內全市共享單車企業共發出1.5萬余宗停用提醒。收到提醒的市民一部分是產生非機動車違法時已經是共享單車用戶,另一部分是在非機動車違法行為發生后,在停用過渡期內注冊的共享單車用戶。
7月1日起被交警部門查處的非機動車違法,將會在必然工作日內共享給共享單車企業,共享單車企業在收到數據后則須嚴格根據規定,在必然工作日內落實相關停用辦法。
別的,深圳交警會按期對企業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并接受市民通過電話、微博、微信等方式的舉報,對未按聲明規定執行停用辦法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將向社會曝光,并抄報政府相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