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信辦 8 月 25 日公布《互聯網跟帖評論辦事辦理規定》,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規定》共計十三條。第一條至第三條,對目的依據、適用范圍、監管主體作出規定。第四條,對跟帖評論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進行安適評估作出規定。第五條,對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主體責任作出規定。第六條,對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及其用戶自律作出規定。第七條,對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干預輿論作出規定。第八條和第九條,對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加強用戶辦理作出規定。第十條,對建立公眾投訴和舉報制度作出規定。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對違反《規定》的行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第十三條,對公布實施作出規定。
《互聯網跟帖評論辦事辦理規定》里最關鍵的一條就是“評論實名制”,要求網站根據“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辦事。
對于大中型網站來說,這意味著網民必需提交并驗證手機號碼才能注冊一個用戶,實際上目前大中型網站已經這么做了,影響不大。
對于小網站來說,實現評論實名制很困難。
具體小網站怎么實現實名制,我曾經和有關部門交流過,他們的意見是:要么關閉評論,要么評論時候填寫手機號碼,而且提交手機短信驗證碼,驗證碼正確的才能發布評論。
一般小網站的站長就是花幾百元租個虛擬主機做個小博客,而手機驗證碼發送成本,根據一條短信 6 分錢算, 100 條評論就 6 元錢,遇上同行來搗亂的給你刷個幾千條,估計沒幾個小網站能受得了,最后只能禁止評論。
很好,目的就是為了讓你禁止評論。
以下為《規定》全文:
互聯網跟帖評論辦事辦理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互聯網跟帖評論辦事,維護國家安適和公共利益,掩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適法》《國務院關于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辦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跟帖評論辦事,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跟帖評論辦事,是指互聯網站、應用程序、互動傳播平臺以及其他具有新聞輿論屬性和社會動員功能的傳播平臺,以發帖、回復、留言、“彈幕”等方式,為用戶提供頒發文字、符號、心情、圖片、音視頻等信息的辦事。
第三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全國跟帖評論辦事的監督辦理執法工作。地方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的跟帖評論辦事的監督辦理執法工作。
各級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日常檢查和按期檢查相結合的監督辦理制度,依法規范各類傳播平臺的跟帖評論辦事行為。
第四條 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辦事相關的跟帖評論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報國家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適評估。
第五條 跟帖評論辦事提供者應當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一)根據“后臺實名、前臺自愿”原則,對注冊用戶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不得向未認證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跟帖評論辦事。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掩護制度,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須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被收集者同意。
(三)對新聞信息提供跟帖評論辦事的,應當建立先審后發制度。
(四)提供“彈幕”方式跟帖評論辦事的,應當在同一平臺和頁面同時提供與之對應的靜態版信息內容。
(五)建立健全跟帖評論審核辦理、實時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適辦理制度,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信息,并向有關主管部門陳訴。
(六)開發跟帖評論信息安適掩護和辦理技術,創新跟帖評論辦理方式,研發使用反垃圾信息辦理系統,提升垃圾信息處置能力;及時發現跟帖評論辦事存在的安適缺陷、漏洞等風險,采取調停辦法,并向有關主管部門陳訴。
(七)配備與辦事規模相適應的審核編纂隊伍,提高審核編纂人員專業素養。
(八)配合有關主管部門依法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提供須要的技術、資料和數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