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中國有關監管部門將對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開售幣)采取行動,在監管、法規體系準備好將ICO納入之前,甚至有直接取締的可能性。財新從多位監管人士處獲悉上述消息,是否取締的方案正在研討之中,央行、證監會均參與其中。 該討論來自于我國 1998 年發表的《不法金融機構和不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措施》,該措施明確指出,不法金融業務活動包孕:不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未經依法批準,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不法集資;不法發放貸款、管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托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或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不法金融業務活動。 據了解,ICO最早出現于 2013 年,主要募集的是比特幣;隨著眾多類比特幣的虛擬貨幣(又稱代幣,Token)的產生,ICO開始成為這一市場的主流融資渠道,即公司直接發行本身的數字代幣,以進行項目眾籌。 2017 年,虛擬貨幣無論從數量上還是規模上都呈現發作式增長。據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技術平臺近期發布的《 2017 上半年國內ICO發展情況陳訴》,本年上半年,國內已完成的ICO項目共計 65 個,累計融資規模26. 16 億元,累計參與人次達10. 5 萬。
而在前幾日,關于ICO是否涉嫌不法吸收公眾存款已經有一番熱烈討論。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于 8 月 24 日發布《處置不法集資條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列出了 7 種應當進行不法集資調查的行為,這 7 種行為大多是新技術、新環境下的風險產物。業內人士認為,此份意見稿就是ICO即將監管的信號。
對于此次監管層面可能取締ICO的消息,波場TRON創始人孫宇晨體現“當前ICO所受到的質疑主要原因主要是有涉及不法集資可能性,但如何判定一個ICO項目是否涉嫌不法集資是很難的一件事,,因為ICO眾籌的是代幣,屬于商品,并不屬于資金?!?/p>
對于目前“萬物皆可ICO”的市場現狀,孫宇晨體現“不但要監管,并且要盡快監管,但要在監管條例指定前取締我認為沒有須要。古今中外每一項新興技術的誕生和發展都不會以個人意志為轉移,單純的去阻止沒有意義,與其取締不如將科技金融的發展需要納入監管科技體系。”
孫宇晨是中國區塊鏈領域中國最年輕的創業者,2014- 2016 年間孫宇晨作為美國硅谷Ripple Labs大中華區首席代表,將Ripple協議引入中國,帶領瑞波跨越式發展,不但主導了Ripple數千萬美金的A輪融資,更助力Ripple的官方代幣XRP在幾年間增值數百倍。此次,創立波場Tron是其在區塊鏈領域再次創業。
從監管科技金融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講,建立一個能夠自主發展的機制以防止金融科技監管和行業發展之間的矛盾。對此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也體現,金融科技行業有須要分擔部分監管當局發展監管科技的成本,實現金融科技監管成本適度內部化,可以把它看作為了營造金融科技行業長期可持續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所必須的成本。
如果想了解主播的最新直播動態,還等什么,趕緊掃描下面的二維碼、或者點擊下載鏈接安置神獸直播,一鍵關注全網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