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7 月 9 日,國家版權局發布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辦事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這條被人們稱為“史上最嚴版權令”讓中國音樂產業迎來了春天。
在過去的兩年中,中國在音樂版權掩護工作方面大放異彩:從立法層面到司法實踐,從行政掩護執法到使用者自身版權意識,乃至著作權集體辦理都有質的飛躍。而最嚴版權令也為中國音樂產業帶來了春天,一方面表現在中國原創音樂作品的數量和質量都有了大幅提升,涌現出大批人民喜聞樂見的產品,譬如從中央電視臺的《中國好歌曲》節目的戴筌原創作品《悟空》,到比來《明日之子》中護士專業出身的毛不易的原創作品《消愁》,都成為街頭巷尾爭相傳唱的好作品。另一方面,最嚴版權令也讓中國音樂市場和國際音樂市場得以接軌, 2017 年 6 月,國際唱片業協會發布的 2017 年《全球音樂陳訴》就體現,中國是下一個偉大的全球機遇,有可能與世界上最大的音樂市場比肩。
最嚴版權令,重塑了中國互聯網音樂格局
盜版,在多個行業存在,而肅清盜版一直是國家層面和行業的心愿。自 2005 年開始,國家版權局每年都會開展打擊盜版侵權的“劍網行動”。 2015 年 6 月,“劍網2015”啟動,嚴查網絡音樂等領域盜版。 2015 年 7 月 9 日,國家版權局發布了《關于責令網絡音樂辦事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這被認為是中國音樂行業全面正版化的開始。
緊接著國家版權局又公布了《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措施(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到 2015 年 11 月國家版權局發出《關于規范網盤辦事版權秩序的通知》。
國家版權局連發三道政令,顯示了中國版權掩護的與時俱進,譬如《意見稿》就加大了對著作權侵權的處罰力度,對于著作權侵權情節嚴重的單位或個人,可以向公安機關舉報,并依照《刑法》對其進行處罰。同時《意見稿》考慮到當下中國已經進入了“互聯網+”時代,將著作權侵權的計量單位釀成“次、首、部”等,為法院在判定侵權者侵權性質時提供了依據,讓著作權行政處罰更具有可操作性。別的為了徹底堵住著作權侵權的“缺口”,《關于規范網盤辦事版權秩序的通知》又要求網盤辦事商應當建立須要辦理機制,運用有效技術辦法,主動屏蔽、移除侵權作品,防止用戶違法上傳、存儲并分享他人作品。這些法律法規的出臺,讓著作權人通過法律維權的行為變得有法可依;同時審理著作權侵權類案件中,審理效率以及判決后執行效率都大大提高,這些都掩護了音樂著作權人的利益。
“最嚴版權令”也讓中國在線音樂的格局在兩年時間內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革,各大在線音樂平臺的版權意識不停提升,在線音樂平臺尊重音樂版權,為陷入低谷的中國音樂注入了全新的生機,也為音樂產業未來的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目前,各家平臺紛紛通過與版權方的正版合作,以及彼此轉授權,進行曲庫積累,其中騰訊音樂娛樂集團就擁有了千萬量級的曲庫,并與數百家版權方達成戰略合作。
這些音樂平臺對版權的重視,讓用戶付費使用正版音樂作品開始成為潮流,而付費會員的快速增長,讓中國成為全球最有潛力的音樂市場,并引發了國際市場對中國音樂市場的高度關注。
最嚴版權令,讓全球音樂在中國價值回歸
最嚴版權令讓音樂版權在市場上完成了由“被冷落”到“被重視”的巨大轉變,各大音樂辦事商開始圍繞版權,對整個音樂產業鏈進行重新布局,一個順暢的使用者到創作者回報體系正在形成,中國音樂人能通過本身的作品獲得合理的回報,市場的認同也讓中國音樂人找回了屬于本身的尊嚴。 2014 年 12 月,騰訊音樂娛樂集團推出首張數字專輯《哎呦,不錯哦》,在國內的數字音樂市場,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一步,讓音樂產業在以會員體系為主的增值辦事中找到了新的突破口,以新形式為用戶呈現了音樂的價值。截至目前,整個數字專輯市場的銷售額守舊估計超過了 4 億元。與此同時,唱片公司在版權收入也逐年得以提高,滾石創始人段鐘潭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體現,比來兩年滾石唱片在版權上的收入已經占到其公司整體收入的50%以上。
別的一個讓人驚喜的情形是,隨著互聯網音樂平臺的版權意識提升,其它領域的使用者也開始尊重版權, 2015 年開始各大廣播電臺以及各大商場已經開始為本身所播放的音樂向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繳納使用費,同時全國卡拉OK商家也開始積極向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辦理協會繳納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公播權在國內音樂行業一直是邊沿化的版權形態,它的正版化使用,讓我們看到我國音樂版權掩護正在越來越與國際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