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空出世的玩客幣、連續飆升的股價和一場突如其來的內訌,把沉寂已久的迅雷又一次拽到了公眾面前。
事件要從玩客幣說起。
本年 9 月,迅雷上線了區塊鏈產品玩客幣。這是基于玩客云智能硬件、依托云計算和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數字資產,形式類似于比特幣。玩客幣的分配模式僅限于挖礦獎勵、運營開支和創始團隊激勵,用戶可以通過貢獻礦機硬件能力、帶寬流量以及存儲大小來獲取玩客幣。
巧的是,玩客幣上線時期,正當監管叫停ICO之時。隨著ICO被一刀切,比特幣交易所關停,玩客幣成為了幣圈投機者的下一個目標。玩客云搖身一釀成為礦機,價格一度漲至 3000 元。而玩客幣的價格也從最初的0. 1 元,最高飆升至 10 元擺布。
整個 9 月,迅雷股價一直在 4 美元擺布徘徊,而從 10 月 17 日擺布開始,玩客幣帶來的一輪瘋長行情令人猝不及防。截至 11 月 24 日,迅雷股價達到了歷史最高點—— 27 美元,足足翻了近 6 倍。
然而,迅雷的好景不長。
11 月 28 日,迅雷與迅雷大數據信息辦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發作了激烈的內斗。
當日上午 11 點,迅雷在官方微博發出公告,稱迅雷金融等迅雷大數據信息辦事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經營的業務,并非迅雷集團旗下業務,撤銷其品牌和商標授權。
但迅雷大數據信息辦事有限公司不才午 5 點便快速予以回擊,稱迅雷大數據與迅雷金融均是依法注冊,此外,還尤其指責了玩客幣業務并未使用區塊鏈技術,是變相ICO。
其中,迅雷大數據在聲明中強調,迅雷大數據和迅雷金融,其字號名依法注冊,受法律掩護,不存在撤回品牌一說。而且,迅雷大數據公司和子公司迅雷金融公司是經迅雷董事會批準設立,并由迅雷投資入股的子公司,其商標使用權和流量資源,受協議掩護。
而迅雷則對迅雷大數據聲明中所提到的“協議”提出了異議。
11 月 29 日晚,迅雷發布聲明稱: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已并非迅雷集團,而是迅雷集團高級副總裁、迅雷法務部負責人、政府關系負責人,也曾兼管迅雷集團行政職務的於菲。
首先,迅雷集團投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投資協議未經董事會批準,未經公司審批流程,協議里有多處分歧理不公平之處。其次, 2017 年 1 月 10 日,迅雷集團公司由原定持股43.16%變為28.77%,這一過程也未經迅雷集團董事會批準,未經公司審批流程。
而且,迅雷對 36 氪體現:
迅雷董事會并不知曉,也未批準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設立。而迅雷大數據公司對迅雷及迅雷產品進行誹謗和詆毀,可能原因是因為其實際控制人——迅雷高管於菲在迅雷集團不知情的情況下傾吞上市公司的資產,涉嫌職務犯罪,意圖使用故意抹黑等手段試圖轉移輿論視線。
以下是迅雷的最新聲明:
簽訂明顯不公平條約,原迅雷高級副總裁於菲涉嫌利益輸送
經迅雷公司內部調查,原迅雷高級副總裁於菲在任職期間,存在多項不當行為,涉嫌利益輸送。
其中包孕,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并未經過公司正常審批流程,協議中也存在多處顯失公安然安祥有損公司利益的條款。
迅雷集團與迅雷大數據公司的協議內容包孕:迅雷的義務包羅需要每天、無償的、免費的提供 3000 萬的迅雷UV流量給到迅雷大數據公司,根據每個UV20- 30 元的行業均價, 3000 萬UV 的價值相當于6- 9 億元,這意味著迅雷集團每天需要都要給迅雷大數據公司價值 6 億到 9 億的流量。
與此同時,迅雷集團對迅雷大數據公司給予單方面品牌授權,授權迅雷大數據公司及其關聯公司都免費的而且終身可使用迅雷公司的品牌,以迅雷名義從事任何事情,而且可以欠亨過迅雷的知曉、不給迅雷以董事會席位。與此同時,迅雷占股下降至28.77%,并失去董事會席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