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紅島,這個名字對青島人來說不陌生,對于很多外地人卻是不太熟悉;可如今“紅島灣”這個名字能不能繼續叫?青島魯邦通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魯邦公司”)在2018年申請了“紅島灣”這一商標,核心類別不動產管理,就在幾天前魯邦公司以商標侵權為由起訴保利·紅島灣的開發商。叫習慣了的地名被注冊成商標,這究竟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還是對日常使用的限制呢?
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官網查詢到,魯邦公司是在2018年3月2日申請的“紅島灣”商標,初審公告日期為2018年10月13日,注冊公告日期為2020年5月14日,專用權期限為2019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3日,目前該商標是注冊狀態。

在查詢商標流程時,發現這一商標在申請注冊過程中也出現過異議申請,而且該商標的無效宣告在2020年9月8日已結束了申請收文環節。


來源: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其實,“紅島灣”這個商標一直都很搶手,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查詢到的結果顯示,不只有魯邦公司這一家企業申請了“紅島灣”這一商標,而且魯邦公司也不是最早申請這一商標的企業。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那么,被人們叫了那么多年的紅島以及近年來因為區域位置被叫響的紅島灣究竟能不能被注冊為商標呢?在城陽區政務公開系統中,紅島街道辦事處是八個街道辦事處之一,但卻并不是縣級以上行政區。2012年紅島經濟區成立,范圍延伸擴大,現為青島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膠州灣北部片區所在地的一部分。
“紅島灣”這一商標名稱,由“紅島”和“灣”字構成,但“紅島”并不是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紅島灣”也沒有出現在相關的政府文件中——“紅島灣”被準予注冊成商標,似乎并無不妥之處。
但針對“紅島灣”的注冊情況,法律人士也表示,如果有其他公司或者機構認為“紅島灣”不應該被注冊為商標,則可以向國家局申請無效宣告,申請提交后會由評審委員會根據商標法以及商標審查標準的規定做出決定。
縱觀這些花式商標,不管是博眼球,掙流量,還是經營所需,有一點是值得借鑒的,就是商標申請遵循的是在先申請原則,誰先申請誰有話語權,千萬不要錯失良機!若您對商標注冊的相關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選擇正規的代理公司,帶路商標網以誠信立業,為客戶提供最專業的商標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