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商標代理機構越來越多,服務參差不齊,花錢享受服務的商標申請人同時也承擔了相應的風險。前兩天,帶路網小編遇到一個客戶。他說前不久他有一個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通過了初審公告,但其他人在初審公告期間提出了商標異議。但其商標代理機構一直推諉未收到商標異議通知書及相關材料,最終錯過商標異議答辯期,導致商標注冊申請失敗。
通過商標代理機構提交商標注冊申請的,將向代理機構發送商標異議回復通知書,并需在30日內提交商標異議回復材料。逾期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放棄商標異議答復。商標異議裁定成功的,商標申請人將無法成功注冊該商標。如果他還想要該商標,只能再次提交商標注冊申請。
在商標變更事項中,除了我們常見的注冊人姓名和地址變更外,還有商標變更機構。商標申請人對以前的代理服務不滿意,可以更換商標代理人,即代理機構。讓我們學習一下如何更換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代理機構變更流程:
1、準備更換材料
商標申請人/注冊人主體資格證明(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公司需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代理人/文件接收人變更申請書、委托商標代理的代理委托書。如果要將商標代理機構改為無代理機構,可以不填寫商標代理機構名稱,直接填寫申請表。
2.向商標局提交申請文件和材料
申請人可以在商標注冊大廳或當地商標受理窗口提交材料,也可以通過網上系統提交材料。如果他們不想自己處理,可以委托新的商標代理機構代為處理。
3.商標局接受審查
4.檢查合格后,簽發付款通知
5.發布審核結果
經審查,商標局將向申請人頒發相應的證書并予以公告。不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相應的理由。
據了解,商標代理機構變更的時間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如果商標申請人需要變更,為了不延誤后續事項的延續和辦理,建議可以盡快辦理。若您對商標變更的相關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選擇正規的代理公司,帶路商標網以誠信立業,為客戶提供最專業的商標代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