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曹某等三人向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并聽取了辯護人意見。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曹某、鄭某君、劉某利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冒充“老干媽”公司員工騙取騰訊公司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合同詐騙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
歷史回顧:
第一季:2020.6.30
此前貴陽警方通報:
3人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與騰訊簽合同已被刑拘
“經我局初步查明,系犯罪嫌疑人曹某(男,36歲)、劉某利(女,40歲)、鄭某君(女,37歲)偽造老干媽公司印章,冒充該公司市場經營部經理,與騰訊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其目的是為了獲取騰訊公司在推廣活動中配套贈送的網絡游戲禮包碼,之后通過互聯網倒賣非法獲取經濟利益。”
其實很多人關心《協議》上到底是誰簽的什么名,蓋的什么蘿卜章?有律師說偽造公章合同無效,不構成表見代理等等;
甚至有網友說未經許可使用老干媽商標是否構成商標侵權等等,還有網友說騰訊1600萬推廣老干媽商標則老干媽構成不當得利等等;
第二季:2020.7.10
“過去數日內,騰訊和老干媽雙方進行了深入溝通,雙方已厘清誤解。
對于事件過程中的種種誤會和欠妥之處,騰訊已向老干媽方面當面致歉,后續騰訊將進一步完善相關流程。未來雙方也將積極探索并開啟一系列正式合作。”
老干媽公章,終于露出廬山真面目!
第三季:2020.8.7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合同詐騙罪批準逮捕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劉某利。
第四季:2021.2.7
2021年2月7日,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將冒充“老干媽”公司工作人員行騙的曹某等三人向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坐等南明區人民法院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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