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查詢有盲期,很多人可能都不知道,其實有盲期有風險,很多個人或企業在申請商標注冊時提及商標盲查期就很困惑,糾結于盲期風險為此放棄注冊,或錯失良機被他人搶先注冊,這是都不愿意看到的結果,那么怎么客觀認識商標注冊的查詢盲期?
其實,盲查期只是商標局受理商標申請后錄入查詢系統的一個滯后性帶來的真空期。大家不要怕,時間一般在4-6個月左右,這與全國商標申請總數和商標局工作效率有關,長期存在不可避免。
盲查期長期存在而且全國的申請人都會面臨這個的問題,因為懼怕盲查期帶來的不確定性而放棄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就永遠無法獲得注冊商標的專有權。所以建議如果有注冊商標、打造品牌的意愿,就越早申請越好。商標法注重時效性,保護在先權利,在盲查期內也是如此,早日提交可以減小自己的商標被別人在先注冊的風險。
因為拿到商標證需要經歷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公告--發證程序,歷時12-18個月,商標注冊人在拿到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書后是可以打“TM”使用的。但如果要做推廣可能會涉及商標注冊不成功而產生的機會成本,小編建議在提交申請6個月左右再次做商標查詢,判斷一下是否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冊。這樣就會盡量減小商標注冊人在商標推廣方面可能產生的損失。
最后,小編告訴大家,商標盲查期沒那么可怕,只要商標注冊不刻意傍名牌,堅持自己原創,都會提高商標的顯著性,盲查期內與別人撞車的機率也會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