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商標,一般都是選擇商標注冊,但是商標注冊是有一定風險的,難免會遇到商標注冊被駁回的可能,很多時候商標注冊沒有經過查詢就會商標相似或相同的存在,還有很多就是審查員的主觀意識導致的商標被駁回,那么商標一旦被駁回了后還能申請嗎?

申請商標注冊被商標局駁回或者部分駁回的理由主要包括商標具有不良社會影響、缺乏顯著性等絕對理由以及該商標在備案中存在相同的或者近似的,其中該商標在備案中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被駁回這種是最為常見的。
商標一旦被駁回并不是就意味著商標不能申請了,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申請人如果不服該駁回決定的,可以在受到駁回通知書后15日內想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復審申請。不同于商標申請階段,申請人可以在復審階段充分主張自己的理由并提交相關證據。
最后還是有機會商標得以核準的。因為每個審查員的主觀判斷都是不同的,可能換一個就會判斷不一樣,所以還是會有機會被核準通過的。
所以當我們遇到商標被駁回了,不用第一時間就認為是沒有希望了,還是可以繼續申請的,最后還是有希望成功核準的。如果還有其他想要了解的可以通過中牌商標網站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