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局為世界商標局。商標申請量、注冊量世界。閑置商標也越發的多,閑置商標越來越多的原因有:
①很多企業對與自己相關的一些商標進行先占,注冊商標時,對于同一個商標,為自己企業在超出自己企業經營范圍的商品注冊商標,為將來企業擴大經營范圍做鋪墊,但暫時尚未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②職業商標注冊人搶注他人商標,但未投入商業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③企業啟用新的商標,舊的商標仍然有效,但停止使用的,為閑置商標。④注冊商標時,一個商標中選擇了如干個商品項目,其中部分被駁回,剩余核準注冊的商品項目于企業無用,造成該商標不能投入商業使用,為閑置商標。
被閑置的商標,可以采取轉讓、贈予、注銷等方式,進行轉移或消滅商標權。改制企業如果未超過一年的移轉期限,應盡快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自改制之日起一年期滿未辦理注冊商標移轉手續的,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轉讓流程:
(1) 填寫《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書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書式,寫明轉讓商標的號碼、名稱,轉讓人名稱、地址,受讓人名稱、地址、營業執照號,并另蓋雙方印章。 (每一件商標(每一注冊號)的轉讓應提交申請書1份,并加蓋轉讓人、受讓人印章或簽字,由受讓人辦理有關手續);
(2) 附送有關書件。 在提交轉讓申請書時,應同時交送原注冊證,轉讓申請商標合同的副本及其它文件; 轉讓人和受讓人的營業執照,及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公證處的商標賣方申明公證書(加蓋公章)(注:商標局對商標轉讓的真實性、有效性產 生懷疑的,可以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文件或經過公證的復印件,公證不是必須的,但是為了避免后續會有麻煩,做一下公證保險);
商標轉讓需要多長時間,目前商標轉讓審查時間來看商標局約在6-10個月左右的時間核準商標轉讓,并下發 《核準商標轉讓證明》。如果遞交之時,未能提交上述經公證的材料,有可以下發補正,核準轉讓時間相應延長,約在8-12個月左右。
轉讓商標風險非常小,轉讓的商標本身是商標局已經批準的注冊商標,已經得到了商標局的認定,所以不存在商標局因近似駁回商標的可能性。轉讓商標,只需要轉讓雙方通過代理機構到商標局進行備案,受讓人能得到商標的注冊證,擁有商標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