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家及行業監管機構對企業災備體系建設的要求逐漸細化,對災備中心基礎設施環境及災備系統運營的要求越來越嚴格,例如,金融行業均要求災備中心必須雙路供電、災備系統需要有完備的預案、必須定期演練等。因此,企業在災備體系建設過程中,需要考慮更多環節及因素。
企業在進行災備體系建設時一般有自建和外包兩種模式,相對于自建模式,災備外包在基礎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及人力資源投入等方面可以幫助企業大量節約成本;在災備系統服務質量、服務效率、降低實施風險、核心競爭力提升等方面也更具優勢。
基礎設施建設成本
災備中心對于電力系統、空調系統、消防系統及建筑物規格等的要求非常高,還需要配備業務恢復坐席、指揮室、會議室、多功能廳此、客房、餐飲等業務連續性輔助設施,因此,企業若自建災備中心時,將面臨更多的困難及挑戰,其中解決災備中心生命周期內資源規劃與需求之間的匹配,是企業自建數據中心面臨的核心挑戰。企業采用自建模式時,需要基于數據中心的生命周期(一般為15-20年)及IT系統建設周期(一般為3-5年),對其災備中心機房等資源進行規劃,需要一次性建設包括機房場地,辦公及業務恢復空間等資源,以能夠滿足未來15-20年的使用。由于業務發展的不確定性,過多的機房面積規劃將造成大量資源閑置,過小的機房場地預留,又難以應對業務快速發展帶來的非線性機房資源需求。因此,企業IT部門將需要面對更多挑戰,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在基礎設施上的規劃及維護上。
采用外包模式時,企業可根據災備系統實際的機房面積需求及IT系統建設周期(一般為3-5年期),靈活的租用場地空間,通過共享基礎設施及業務連續性輔助設施等,企業可以大幅節約在基礎設施成本方面的投資。
運行維護成本
采用自建模式時,企業需要另外建立一支技術覆蓋面廣、專業性強的災備中心運維團隊,人力成本非常高。另外,還需要支付由于自建模式預留資源而增加的額外成本,例如機房未完全使用時,為滿足制冷要求,空調系統所需的額外電力成本。
外包模式下,企業無需擴大自身人力規模,減少了因人才聘用或流失而花費的管理、時間及技術風險成本,增加了人力資源配置的靈活性。通過采用按需支付的服務模式,利用第三方服務商的基礎設施及運維人員,可以快速獲得高規格的基礎設施及維護服務,企業也避免了預留資源而增加的額外成本。此外,第三方服務商運維團隊面向多客戶提供服務,擁有完整的技術編制,其運維經驗更豐富,管理更專業,由于采用共享服務方式,費用支出成本也更低。
管理復雜度
自建模式下,災備中心的運維管理工作非常復雜和繁重,企業需要投入較多的管理精力和人員;外包模式下,企業只需要關注結果,無需時刻處在過程之中,因此,比自建模式的管理過程更為簡單。
服務質量
自建模式下,企業災難恢復體系的質量保障主要依靠企業自身的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由于災難恢復系統運行的特殊性,人員穩定性、技術能力以及專業性都會面臨挑戰。
外包模式下,企業可以對外包服務商進行綜合評估,通過嚴格的SLA(服務水平協議)、SOW(工作說明書)對服務質量進行經常性審查,服務質量、服務效率更有保障。
責任機制
自建模式下,大部分企業是由同一個部門承擔生產中心和災備中心的運行責任,在管理機制上災備中心的運行隊伍并不是面向生產中心負有服務責任,其工作責任主要靠崗位職責和績效考核。
外包模式下,災備中心由專業公司負責運維,對企業的生產中心承擔服務責任,并且有相關的服務賠償條款,相關責任和義務更為明確。
建設、運營效率
自建災備中心工程浩大,已遠遠超出企業IT部門和企業自身管理范疇,而且牽扯電力、市政、土建等多個政府職能部門,因此,建設周期通常為12-24個月。
外包模式由服務商提供準備就緒的專業災備中心資源,大大縮短了災備項目的實施周期,使企業能夠在3-6個月就可獲得相應的災難恢復能力。
風險及實踐經驗
對于企業而言,如果完全采用自身力量完成災備中心的建設及運營將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 采用外包模式時,第三方災備服務提供商擁有完善的災難恢復服務體系和方法論,專業的技術和運營管理團隊,豐富的運營、管理、服務經驗,可以讓企業直接分享服務提供商的最佳成功實踐。
核心競爭力提升
災備中心建設和災備運營、管理僅是業務持續運行的支持、保障手段,并不能直接創造營業額,因此,采用外包模式可以幫助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運維管理、人力資源投入等方面節約的同時,使企業能夠集中人力、財力、物力等各方面資源,專注于核心競爭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