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6月20日電 (石國慶)近日,記者從鄭州海關了解到,鄭州市被海關總署、商務部納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進口貨物海關保稅監管模式推廣適用范圍。這意味著,今后鄭州企業可享服務外包進口設備保稅監管便利。
國際服務外包是指關境內設立的服務外包企業,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允許范圍內,承接由關境外客戶外包的服務業務,主要包括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業務流程外包服務和知識流程外包服務。國際服務外包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經濟轉型升級,調整產業結構具有明顯效果,有助于提高外向型經濟的質量和水平。
自2010年7月1日起,海關總署、商務部在全國第一批21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全面推廣海關保稅監管模式;日前,又將包括鄭州市在內的10個新增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納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進口貨物海關保稅監管模式的適用范圍。
按照相關政策規定,海關對管理類別為一般信用及以上的服務外包企業,為履行國際服務外包合同,由國際服務外包業務境外發包方免費提供的進口設備納入保稅監管。可享受該政策的企業為經商務部門認定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并在海關企業信用管理等級為一般信用及以上企業。
海關對服務外包進口設備實施保稅監管對于鄭州市發展國際服務外包產業將產生顯著的推動效果。”鄭州海關加貿處處長張敏說,通過對進口設備采用保稅監管模式管理,可有效地緩解企業資金壓力,縮短審批時間和流程,簡化海關通關環節。從事國際服務外包業務的企業辦理相關手續后,其進口的符合條件的設備,相比一般貿易模式在進口環節可緩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相比于暫時進出口貨物管理模式,企業可不必繳納保證金,而且保稅監管的有效期與服務外包合同的有效期一致,操作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