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談之中,買方和賣方各有策略,所謂一招可拆一招,但商談之所以繼續,不僅僅是比試一下誰的能力高,誰的口オ好,而是雙方都有所求。有所求的目標,必須付出一定代價,當然代價是要有限制的。銷售人員不能不分場合和時機而謀求過多的利益,各方在談判中心須做出一定的讓步。在商談進入幾乎是僵局的時候,你可以按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在總體上原則上一致,摒棄小節的分歧,從而使參與商談的雙方都感到滿意。
例如,在一次談判中,雙方在價格問題上發生了分歧,且互不相讓,這時買方的一位談判者說:既然我們在價格問題上沒有達成協議,那么就看看我們能夠統一意見的地方吧。你們想出售,我們想買貨,雙方都同意不要代理人,都想很快談妥這筆生意,雙方在考慮結果上意見一致,現在的價格真正的相距能多遠呢?買方的一席話多少迎合了賣方的想法,并能使賣方意識到,雙方在許多處都是有致之處的,于是,自然會將繃緊的神經放松一下,緩和一下商談的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