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聯網用戶通常會閉眼選擇打勾的用戶辦事協議,在微博這里,卻引發了一場沸沸揚揚的公關危機。此次的爭議點集中于《微博辦事使用協議》第1. 3 條及第1. 5 條,網友解讀這兩條,認為作者辛苦創作的內容發布在微博,根據《協議》版權就歸新浪了。有必然影響力的內容型大V包孕專欄作者、自媒體人等,均認為這是“赤裸裸的霸王條款”——“拿喇叭放個歌,喇叭就有版權了?”
用戶的憤怒令微博 24 小時內修訂了兩次條款,先是刪掉了1. 3 和1. 5 的部分內容,后又再次強調,“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并不會影響用戶的著作權和版權。
但《協議》的修訂也僅是暫時壓低了用戶的反彈。不但《協議》中所指的“第三方”仍不夠明確,并且微博單方面修改《協議》態度蠻橫,都讓不少內容型大V擔憂未來仍會被微博占有版權,于是連夜將內容搬運至其他平臺,包孕簡書、LOFTER、豆瓣等等。
創作者之傷背后是平臺本錢對峙
這場引發軒然大波的微博用戶協議,和其修訂后被微博CEO王高飛反復提起的“第三方不法抓取”,背后顯然另有所指。
不久之前,今日頭條頒布頒發可“提供技術能力”,授權用戶將其他社交平臺包孕微博的內容同步更新到“微頭條”上。微博火速應對,切斷了今日頭條的第三方接口,并聲明:“某第三方新聞平臺在微博毫不知情、并未授權的情況下直接從微博抓取自媒體賬號的內容,鑒于其行為性質嚴重,微博先行暫停了第三方接口,并體現將會依法維權。”

此次矛盾之中,今日頭條的行為自己處于一個比較曖昧的狀態,焦點就在于用戶在平臺上生產的內容,其版權到底歸屬于用戶還是平臺,用戶有沒有權利去決定它的使用范圍?這也正是此次微博《協定》想要界定的,不意卻遭遇用戶強烈反彈。
現在早已不是 2011 年時微博坐擁社交紅利的時代了,創作者內容形式多樣化、本錢加入使得局面更加復雜,更多平臺也在加入這一場已經白熱化的內容分發之戰。今日頭條推出“微頭條”,知乎推出“想法”,二者均為碎片化輕閱讀,注重即刻生產、快速傳播,內容上可以稱得上是商業化味道不那么重的“微博”。除此之外,“火山直播”以 2000 萬入駐費挖走“快手一哥”MC天佑,“悟空問答”簽下 300 多個知乎大V,圖片興趣社交社區“LOFTER”、短視頻“抖音”等等產品,均在差別內容領域瓜分著微博此前“社交+內容”的優勢。
《三聯生活周刊》資深編緝王小峰認為這場風波實際是本錢的狂妄,“今天從事創作的人真的還這么吃香嗎?不都是被本錢宰來宰去,本錢什么時候對創作者尊重過?”

國內其他內容平臺如何對待用戶個人版權
線上流量當今之為昂貴,平臺遂轉頭深挖能作為流量來源的原創內容,這原本無可厚非。事實上,各個平臺已經開始通過各種方式,包孕高額補助、獨家簽約等,來圈住有限的優質不變作者。在如此激烈的內容爭奪戰中,其他平臺如何對待用戶內容版權?
知乎在《知乎協議》中稱,用戶在知乎頒發的全部原創內容,著作權均歸用戶本人所有。而且,用戶“可授權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不需要得到知乎的同意。”

今日頭條稱用戶在“今日頭條頭條號上傳、發布的任何內容的知識產品歸屬您或原始著作權人所有”。

網易LOFTER不但認可“用戶在網易LOFTER發布(上傳)內容作品的著作權一律歸作品的創作者所有”,還更進一步“鼓勵用戶在LOFTER上創造的內容用戶傳播和共享”,并在 2012 年啟用了“知識共享掩護協議”(Creative Commons,簡稱“CC 協議”)。
原創作者發布內容后,,如果在頁面功能中選擇啟用“CC知識共享掩護協議”,那么在其主頁和作品頁中,就會出現作者的CC協議聲明。這也是Flickr等國際圖片社區采用的通行措施。也就是說,網易LOFTER不但承認著作權歸你,還愿意幫你在傳播時候提前掩護版權。
網易LOFTER這一做法既是對原創作者的尊重,也更加便利創作者本人界定本身作品如何傳播的方式。CC協議規范了原創作品的分享股則,讓作者能在作品被分享的同時,保證自身署名權、作品完整性等等權益。

創作者出走微博 LOFTER等內容平臺或成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