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民航局放寬飛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辦理規定,由“一律禁止”改為“航空公司評估”
在中國民航局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國民航局飛標司副司長朱濤體現,,航空公司可以按照評估的結果,來決定在飛機上使用何種便攜式電子設備,本來政府是禁止的,現在政府把這個權力交給航空公司來評估。
目前,國內各航企仍將嚴格執行《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第四版規定,即飛行全程中嚴禁使用手機。在國內航班上手機的“飛行模式”形同虛設,空乘人員會強調并監督乘客關掉手機電源。曾有乘客不聽勸阻,在飛機滑行階段不關機,最后被以違反治安條例為由治安拘留的案例。而在一些外國航空公司的航班上,并不要求乘客必需關閉手機,只需設置到“飛行模式”即可;這樣飛機爬升到平飛狀態時,可以通過飛機提供的WIFI上網。
此次修訂規則是否意味著手機和其他電子設備可以在飛機上使用呢?民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按照其他國家對機上電子設備開放的過程來看,不會是猛進式的放開。雖然有規定支持航空公司自行制定電子設備辦理措施,但仍需要民航適航部門的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