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TIME:2018-12-03 21:28
文/李俊慧
在蘋果抽成做法未涉足“打賞”前,蘋果應用內付費(IAP機制)早就由來已久。
可以說,IAP機制一直是很多APP開發者在移動互聯網實現盈利的重要商業模式,包孕游戲、訂閱、電子閱讀等等。
那么,已經給蘋果貢獻巨大收入的游戲、付費訂閱等領域,為什么其抽成機制沒有引發類似“打賞”抽成的廣泛爭議呢?蘋果對“打賞”抽成的做法,到底是其過于蠻橫或濫用其控制地位,還是其維護IOS生態的公平競爭?
原因:”IAP機制“蘋果基于App Store構建的支付購買機制
App Store于 2008 年 7 月 11 日上線,是iPhone、iPod Touch、iPad以及Mac的辦事軟件,允許用戶從iTunes Store或Mac App Store瀏覽和下載一些為iPhone SDK或Mac開發的應用程序。
2016 年 6 月 13 日,蘋果新規定出臺,對應用內支付規則進行了變換。
按照App Store應用開發條款中的第3.1. 1 項約定,嚴格要求App不得包羅指引客戶使用非IAP機制(iOS應用內付費)進行購買的按鈕、外部鏈接或其他行動號召用語。
而此番蘋果App Store規則調整是觸發微信被迫調整IOS版微信公眾號贊賞功能的原因所在。
所謂“IAP機制“即”In-App Purchase“,是指IOS系統下APP內支付或購買的交易機制,這原本是IOS系統為App應用開放者提供的重要的盈利模式或變現方式。
根據“IAP機制“,App應用開放者可以將需要付費的內容、信息或版本直接放置在App內,無需單獨區分付費版和免費版App提供給用戶下載。
對于用戶來說,由于“IAP機制“是與蘋果用戶ID緊密綁定在一起,用戶一次付費在差別類型的設備,iPhone或ipad等蘋果設備登錄時,均可免費更新獲得付費購買的內容。
簡單說,從蘋果設備用戶以及App Store的開發者角度來看,“IAP機制“是一種雙贏的機制。
當然,對蘋果來說,這也是其重要的商業模式。
此前訂閱模式只適用于某些類另外應用,如音視頻流媒體、云數據、報紙書刊訂閱等,但現在,訂閱擴展到了所有應用類別,包孕游戲。當開發者將訂閱模式加入本身的游戲中后,玩家每月按期付費,按期獲取游戲裝備,當然開發者也可以給訂閱用戶一些優惠。
而根據蘋果此前訂閱模式的分成機制,30%的收入將會落入蘋果的口袋。
沖突:基于APP用戶和基于IOS系統用戶的交易和平臺之爭
站在直播等APP的角度看,直播打賞,是各類APP用戶體系和第三方支付體系構建的支付交易機制。
而站在蘋果角度看,打賞功能素質上是在IOS系統下實施的交易或付費,而根據蘋果規則,IOS系統下的App,其應用內的交易支付需遵循其制定的IAP機制。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基于自身的用戶及支付體系,,已經開始對非微信公眾號文章支持贊賞功能。
一些傳統的內容網站,豈論是傳統刊物,還是新聞網站,都可以實現對網站內特定文章的“贊賞”。
簡單說,在IOS系統之下,類似直播等APP基于自身的用戶和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系統,突破了蘋果IOS系統構建的內容付費機制,對蘋果的付費商業模式構成了沖擊。
更重要的是,如果放任這種“后門”機制的泛濫應用,那么,蘋果構建的應用付費和訂閱付費模式將會被微信崩潰。
在iOS生態平臺上,中國開發者正在飾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截至 2016 年 3 月,蘋果App Store應用程序達到 200 萬款,中國區上線有 170 萬款,其中13.3%的應用是由中國本土開發者開發運營或者是針對中國地區當地化的中文應用。
而蘋果 2017 年第一季度財報顯示,蘋果公司營收為783. 51 億美元,凈利潤為178. 91 億美元,其中,硬件營收(iPhone、iPad和Mac)共計671. 55 億美元, 辦事營收71. 72 億美元。
簡單說,蘋果公司辦事營收的規模與蘋果Mac的營收(72. 44 億美元)半斤八兩,并占到當季營收的9.2%。
那么,蘋果這種做法是否涉嫌不正當競爭?或濫用壟斷地位呢?
癥結:蘋果IOS系統的封閉性特征并不代其表一定違法
按照App Store審查指南,所有的應用程序都要在通過iTunes內置的應用內購買來完成,包孕一次性購買、注冊付費以及應用內的支付,而不允許應用程序內部使用第三方支付購買應用程序內的內容或者辦事。
對此,有不雅觀點認為,此舉涉嫌構成搭售蘋果支付辦事的行為。